2020年环境信息公开

2021-02-01

2020年环境信息公开

一、基础信息

单位名称: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

组织机构代码:91420100177688517B

法定代表人:陈

生产地址:

1)武昌厂区: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号

2)双柳厂区: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阳大公路138号

联系方式:027-68887370

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:船舶制造

二、  排污信息

1)武昌厂区

1.主要污染物类别、污染治理措施及执行标准

类别

排放口名称

主要污染物

污染治理措施

执行标准

废水

张之洞路

总排口

pH、悬浮物、化学需氧量、石油类、动植物油、氨氮

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

GB8978-1996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表2中三级标准

管子酸洗车间废水排口

pH、总铬、六价铬

管子酸洗车间废水经物理化学中和、沉淀脱泥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

GB21900-2008 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表2

废气

燃油锅炉废气排口

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林格曼黑度

使用清洁燃料0号柴油,由20米排气筒直接排放

GB13271-2014 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表1中燃油锅炉标准

废气

预处理车间抛丸废气排口

颗粒物

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,由15米排气筒排放

GB16297-1996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表2中二级标准

预处理车间喷漆废气排口

苯、甲苯、二甲苯

废气经湿式净化器处理后,由15米排气筒排放

GB16297-1996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表2中二级标准

分段涂装车间喷砂间废气

排口

颗粒物

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,由25米排气筒排放

分段涂装车间喷漆废气排口

苯、甲苯、二甲苯

废气经活性炭吸附+催化燃烧处理后,由25米排气筒排放

管加清洗车间

硫酸雾

经酸雾塔吸收后无组织排放

横移区

苯、甲苯、二甲苯

无组织排放

噪声

机械噪声

噪声

基础减震、墙体隔声

降噪

GB12348-2008 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表1中2类、4类标准

固废

生活垃圾

果皮纸屑、剩余食物等

市政环卫外运

/

一般工业固体废物

废钢、废铁屑、废塑料等

综合利用

/

危险废物

含油抹布、废油、废油漆桶、废漆渣、废显影液等

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

/

2.主要污染物浓度和总量、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、核定的排放总量

1)武昌厂区

排放口名称

污染物名称

年平均浓度mg/L

总量

吨/年

超标

情况

排放标准

mg/L

核定排放量

吨/年

张之洞总排口

化学需氧量

39

19.75

500

/

氨氮

3.26

1.65

/

/

悬浮物

7

3.54

400

/

石油类

0

0

30

/

动植物油

0.19

0.0962

100

/

管子酸洗车间废水排口

总铬

0

0

1.0

0.02

六价铬

0

0

0.2

0.004

燃油锅炉废气排口

颗粒物

4.67

0.0127

30

/

二氧化硫

5.75

0.00647

100

/

氮氧化物

137.75

0.191

200

/

预处理车间抛丸废气排口

颗粒物

41

0.467

120

/

预处理车间喷漆废气排口

0.0757

0.000711

12

/

甲苯

0.1727

0.0162

40

/

二甲苯

3.4140

0.0321

70

/

分段涂装车间喷砂间废气

排口

颗粒物

2.37

0.453

120

/

分段涂装车间喷漆废气排口

0.01

0.0000202

12

/

甲苯

0.039

0.000141

40

/

二甲苯

0.518

0.00199

70

/

2)双柳厂区

1.主要污染物类别、污染治理措施及执行标准

类别

排放口名称

主要污染物

污染治理措施

执行标准

废水

生产废水(密闭实验废水、车间清洗废水)

化学需氧量、石油类、悬浮物

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

暂时执行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A标准

生活污水

pH、悬浮物、化学需氧量、石油类、动植物油、氨氮

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

废气

管子加工车间打磨废气排口

颗粒物

滤筒除尘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

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中二级标准

1~2#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废气排口

颗粒物

重力沉降+布袋除尘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

1~2#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废气排口

苯、甲苯、二甲苯

漆雾过滤+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

1~4#喷砂间喷砂废气排口

颗粒物

8套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8根25m高排气筒排放

1~4#喷砂间磨料回收废气

排口

颗粒物

16套旋风+滤筒除尘后通过16根25m高排气筒排放

1~4#喷砂间真空回收废气

排口

颗粒物

24套旋风+滤筒除尘后通过8根20m高排气筒排放

1~8#涂装间喷漆废气排口

苯、甲苯、二甲苯

8套活性炭吸附+吹脱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8根25m高排气筒排放

涂装间热风炉排放口

颗粒物、SO2、NOx

使用天然气,20m排气筒直排

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9078-1996)表2中二级标准

噪声

机械噪声

噪声

基础减震、墙体隔声

降噪

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

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3类、4类标准

固体废物

生活垃圾

果皮纸屑、剩余食物等

市政环卫外运

/

一般工业固体废物

废钢、废铁屑、废塑料等

综合利用

/

危险废物

含油抹布、废油、废活性炭、废油漆桶、废漆渣等

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

/

2.主要污染物浓度和总量、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、核定的排放总量

排放口名称

污染物名称

年平均浓度mg/L

总量

吨/年

超标情况

排放标准

mg/L

核定排放量

吨/年

生产区域、生活区域生活废水排口

化学需氧量

29

1.205

50

/

悬浮物

6.5

0.396

10

/

氨氮

0.09

0.00714

8

/

动植物油

0.15

0.00919

1

/

石油类

0.08

0.00304

1

/

管子加工车间打磨废气排口

颗粒物

2.73

0.275

120

/

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废气排口

颗粒物

2.72

1.545

120

/

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废气排口

0.0205

0.00303

12

/

甲苯

0.0235

0.00350

40

/

二甲苯

0.069

0.221

70

/

喷砂间喷砂、磨料、真空回收废气排口

颗粒物

17.17

4.995

120

/

涂装间喷漆废气排口

0.0508

0.00318

12

/

甲苯

0.0481

0.105

40

/

二甲苯

2.164

0.948

70

/

3)武昌厂区和双柳厂区危险废物处置情况

废物名称

武昌厂区

处置量(吨)

双柳厂区

处置量(吨)

合计(吨)

HW08(900-249-08)

废油及含油废水

31.46

26.41

57.87

HW12(900-252-12)

废油漆、稀料、漆渣

76.68

65.65

142.33

HW13(900-014-13)

废胶

17.6

3.34

20.94

HW49(900-041-49)

废油漆桶

79.63

136.75

216.38

HW49(900-041-49)

废油抹布

0.4

0

0.4

HW49(900-041-49)

乙炔瓶填充物

8.36

0

8.36

合计

214.13

232.15

446.28

三、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

水污染控制方面:武昌厂区管子酸洗车间、双柳厂区生产和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采取专职人员跟班监测,确保达标排放;同时安装了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仪,实时在线监控污水排放情况。

大气污染控制方面:管子加工车间和喷砂车间产生的粉尘、涂装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通过环保设施处置后排放,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保,确保正常运行,废气排放稳定达标。

噪声污染治理方面:厂区布置合理,空压机站、预处理间和涂装车间安装了吸声顶、隔声门和双层玻璃隔声窗;切割机、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了隔音罩、减振等降噪措施。

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方面: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;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;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;危险废物(废油漆桶、废油漆渣、废矿物油、废含油抹布等)分类收集后,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,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。

四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行政许可情况

五、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

根据实际建设情况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要求,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工作,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备案。

武昌厂区备案编号:42010620190024 M

双柳厂区备案编号:420117-2018-018 M。

六、其他

按照新发布实施的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、船舶、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》(HJ1124-2020)的要求,完成了双柳厂区和武昌厂区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工作,并在当地行政审批部门取得排污许可证。

武昌厂区排污许可证编号:91420100177688517B002S。

双柳厂区排污许可证编号:91420100177688517B001S